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灵寿县地处河北省中西部,西依太行山,东临大平原。县城距省会40公里,距京广铁路、京深高速公路、石家庄民航机场20公里。朔黄铁路横穿我县3个乡镇,并在阜安、青同建两个车站;7000门程控电话已同全国连网。交通方便,通讯便利,能源供应充足。灵寿县总面积1069平方公里,辖6镇、9乡,279个行政村,30万人口。地形轮廓呈条状,东西宽约15公里,南北长约130公里,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,依次形成山区、丘陵、平原三种明显的梯级地形特征。全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,北部山区昼夜温差大,是发展林果,花卉的基地;中部丘陵地域广阔,是发展旱作农业和畜牧业的基地;南部平原土质肥沃,是发展粮棉瓜菜的基地。境内电力充足,水源丰富,慈河、滹沱河、松阳河流经全县,28座大中小型水库象28颗璀璨的新星镶嵌在灵寿大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