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灵寿县地处河北省中西部,西依太行山,东临大平原。县城距省会40公里,距京广铁路、京深高速公路、石家庄民航机场20公里。朔黄铁路横穿我县3个乡镇,并在阜安、青同建两个车站;7000门程控电话已同全国连网。交通方便,通讯便利,能源供应充足。灵寿县总面积1069平方公里,辖6镇、9乡,279个行政村,30万人口。地形轮廓呈条状,东西宽约15公里,南北长约130公里,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,依次形成山区、丘陵、平原三种明显的梯级地形特征。全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,北部山区昼夜温差大,是发展林果,花卉的基地;中部丘陵地域广阔,是发展旱作农业和畜牧业的基地;南部平原土质肥沃,是发展粮棉瓜菜的基地。境内电力充足,水源丰富,慈河、滹沱河、松阳河流经全县,28座大中小型水库象28颗璀璨的新星镶嵌在灵寿大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