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灵寿县地处河北省中西部,西依太行山,东临大平原。县城距省会40公里,距京广铁路、京深高速公路、石家庄民航机场20公里。朔黄铁路横穿我县3个乡镇,并在阜安、青同建两个车站;7000门程控电话已同全国连网。交通方便,通讯便利,能源供应充足。灵寿县总面积1069平方公里,辖6镇、9乡,279个行政村,30万人口。地形轮廓呈条状,东西宽约15公里,南北长约130公里,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,依次形成山区、丘陵、平原三种明显的梯级地形特征。全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,北部山区昼夜温差大,是发展林果,花卉的基地;中部丘陵地域广阔,是发展旱作农业和畜牧业的基地;南部平原土质肥沃,是发展粮棉瓜菜的基地。境内电力充足,水源丰富,慈河、滹沱河、松阳河流经全县,28座大中小型水库象28颗璀璨的新星镶嵌在灵寿大地。